转发:江宁区2011年优秀教学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9/2 12:23:26 作者:王庆慧 浏览量:687次
转发:江宁区2011年优秀教学案例的通
(备注:请参评的教师于9月29日将电子稿上交助理室,过期不候。)
各学校、幼儿园:
为了推动新课改的进行,提高广大教师参与新课改的积极性,并有利于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从而将新课改的精神真正落实到教育教学实践中,落实到每一节实实在在的课堂教学中,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优秀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主要以现行教材为依据,从本年度的教学案例中,选择1、最能体现教师个人风格和个性的,同时能够反映或表达自己教育理念与思想的教学案例及反思;2、具有普遍性,同时有典型意义的教学案例及分析。也可以从各自的校本课程中或教师个人根据教材和学情自编自创的教学案例及思考,选送参评。
二、优秀案例评比标准(参照):
1.正确。案例中所反映的知识点必须正确无误,对教材的解读以及对学情的把握都恰到好处,知识点的展示过程与学生的认知水平及认知规律相符。
2.清晰。案例所反映的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思路清晰。
3.创新。案例在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要体现新课改理念,富有创新意识,能较好地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4.互动与探究。教与学,不仅是要教得好,更重要是要促使学生能学得好,教案中应体现对学生方面的充分考虑与预设。案例不仅备教材,更重要的是备学生,备学情,给学生充分参与探究和有效学习的机会。
5.重点突出。案例的教学容量适当,教学重点突出,内容安排要恰如其分。课堂教学有效度高,同时有利于向课外拓展、延伸。
6.实践性。所提交的案例必须是经过本人在教学实践中实施验证过的。
7.反思性。对经过实践验证的案例进行反思,精彩成功于何处,失误败笔于何处,要有自己的思考。这一部分应该是最能体现教师的业务水平与能力的。
8.文本表达力强。案例的表述要清楚,详略得当。
三、评选程序:
1.网上登记:各案例申报人于2011年9月10日—10月8日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提交申报材料,具体操作参见:《2011年优秀教学案例评选网上提交说明》。截止时间2011年10月8日24点,逾期不提交材料,网络自动关闭。
2.填表并打印纸质文本:案例在网上提交后,打印自动生成的登记表。各参评人还需将案例打印成纸质文本,并将登记表附在纸质案例首页。参评案例一式一份,用A4纸小4号宋体字打印清楚。注意:此次评审为匿名评审,案例的正文以及案例登记表中均不能出现个人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如违反此项规定,责任将由其个人自负。
3.报送案例:各申报人须在2011年10月10日——10月13日将案例的纸质文本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区教育学会。每篇参评案例评审费为40元。
4.区教育学会将聘请相关专家和学科专业人员组成评委会对参评案例进行等级评定。
5.区教育学会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获奖名单,并给获奖者颁发优秀教学案例获奖证书。
未尽事宜,请与江宁区教育学会联系。
联系人 易泰玉 联系电话 52186800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学会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案例评审申报流程
1、 登录江宁教育网
在IE地址栏输入(http://www. /);
点击EMIS系统,导航到登陆系统页面。 |
2、 登录EMIS
输入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如果不知道EMIS用户名,请联系学校的管理员),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用户名、密码及验证码验证,校验通过(验证码不区分大小写)则进入系统主界面。
3、 查看案例评审消息
登录EMIS系统后,先点击教育科研,再点击网上评审,页面会显示教育局发布的案例评审消息列表,消息列表包含(消息标题、类型、发布人、上传截止时间),消息列表如下:
点击查看或申请,可查看消息的详细信息,或填写申请; |
点击相应消息后面的“查看或申请”链接,可查看详细的消息;
4、 填写案例内容
进入详细消息查看页面后,消息详细信息页面如下:
新建:点击新建,可填写申请内容. |
点击页面上的“新建”按钮,弹出填写案例内容页面,在页面上填写相应的内容,其中带*号的为必填字段,
学段:请选择案例所属学段; |
学科:请选择案例所属学科; |
学段:指案例所属的学段,学科:指案例所属学科。(如小学语文,则学段选择“小学”,学科选择“语文”);
所属学校:指案例归属学校,仅能选择编制所在学校及工作所在学校;
附件:指案例内容,以附件的形式上报。点击浏览选择文件(可以为word文档及压缩包)
案例仅能上传一个附件(如果有多个人档,可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后上传),填写好案例内容后点击“保存”按钮即完成案例内容的填写。
如果需修改,点击添加好的记录后的“编辑”链接后弹出修改页面,修改好点击保存即可(如果已上报了则不能修改学段及学科信息);
如果需删除,点击在记录行的最前面的方框(□),显示为打勾后,点击“删除”按钮,提示删除成功后记录将彻底删除(如果已上报则不能删除了);
5、 上报“案例”到教育局
填写好案例内容后,在详细消息查看页面的“已保存或上报的申请”列表下面会多出一条刚填写案例,勾选中该案例前的方框(□),点击页面上的“上报”,页面会弹出确认提示信息如图
上报:勾选上报内容,点击上报,弹出提示信息,确定后上报到教育局; |
确认后系统会将填写的内容提交到教育局;提交成功后, “已保存或上报的申请”列表的编号列,会生成一串(形式如 “AL-YW-02-2011-00001”)的编号,同时在操作列中会出现“打印预览”链接,点击打印预览,可打印封面。
注意:请在上报前务必仔细检查数据填写的准确性,上报后将不能删除,并且不能修改学段及学科信息。
6、 打印材料封面
在详细消息查看页面,“已保存或上报的申请”列表中,已上报的申请,在操作列中会有“打印预览”链接,点击打印预览,弹出打印页面。
如果出现如下“错误提示”: “Internet Explorer 已经阻止此站点以不安全的方式使用ActiveX控件,因此,此页面可能显示不正确”,请点击鼠标右键,再点击打印预览即可出现打印预览页面。
点击鼠标右键,菜单中的打印预览; |
出现此错误提示,说明您的打印预览被阻止了,请点击鼠标右键点击“打印预览”; |
如果未出现错误提示:请点击页面中的“打印”按钮,系统会弹出打印预览页面。此时需要对打印页面进行设置:点击页面的"齿轮图标",弹出页面设置,将页眉页脚中的3行选项都设置为"空"点击确定完成页面设置.
齿轮图标:点击此按钮出现页面设置; |
页眉页脚:将页眉页脚3行选项都选择 空; |
点击"打印机图标",弹出打印设置页面,点击打印即可打印了.
打印:点击打印即可打印了. |
打印机图标:点击此图标,出现打印设置. |
技术支持(客服):
QQ1:1505629557
QQ2:41544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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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1-50280898 021—50282822—8025 (0)18817521850 (曾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