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谷里中心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23/9/6 14:07:44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1119次
南京市江宁区谷里中心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本学期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和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一)学生属于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残疾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家庭变故和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三)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四)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情况。
(五)学生本人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六)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学校所在地的物价水平和学校收费标准、学生消费水平。
(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认定等级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二、认定程序
(一)监护人申请。有意申请的学生监护人在班级教师处领取《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下列情况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残疾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二)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困难认定,认定以学生或监护人填报的信息为主要依据,并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幼儿园采取家访、电话访谈、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
三、申请提交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6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