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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谷里中心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告家长书

发布时间:2021/3/12 8:50:24 作者:学校管理员 浏览量:1071次


南京市江宁区谷里中心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本学期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和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

(一)学生属于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家庭子女、低收\家庭子女、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寸象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残疾学生、特困职工家莲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家庭变故和重大突发意外事件。

(三)学生家庭收入和资产、负债状况。

(四)学生家庭赡养老人和抚养其他就学子女等负担情况、劳动力文化和职业情况。

(五)学生本人健康状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

(六)学生户籍所在地经济发展水平、学校所在地的物价平和学校收费标准、学生消费水平。
(七)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认定等级

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或残疾等级,设置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三级。

特别困难,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没有能力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比较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其在校期间部分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其余部分需要依靠国家资助政策补充。

一般困难,指学生及其家庭能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其在校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支出。

二、认定程序

(一)监护人申请。有意申请的学生监护人在班级教师处领取《南京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监护人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下列情况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低保边缘家庭子女、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子女、低收入家庭子女、孤儿、困境儿童、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警察子女、残疾学生、特困职工家庭子女等。

(二)学校认定。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困难认定,认定以学生或监护人填报的信息为主要依据,并参考相关证明材料,幼儿园采取家访、电话访谈、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核实。

三、申请提交截止时间

2021年3月22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1.学生或监护人未提出或未按规定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

2.学生或监护人提供相关资料不真实的;

3.其他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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